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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罗时进教授做客文学院“新杏坛”

作者: 时间:2019-11-02 点击数:


1027日晚6点半,苏州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苏州大学古典文献研究所所长罗时进做客文学院“新杏坛”,以“理论与方法:清代诗史研究的‘文学社会学’路径”为题,在知新楼A620举办学术讲座。讲座由文学院李剑锋教授主持,院长杜泽逊教授、孙学堂教授等部分老师和学生共同聆听了本场讲座。

本次讲座内容分为四部分。在第一部分中,罗时进从跨学科研究和文学与社会的关系等角度对“文学社会学”的概念作了具体界定,强调“文学社会学”应立足于文学研究,不能脱离文学本位。讲座的第二部分,罗时进以《李娃传》为例,分析了“文学社会学”成为“清诗史”研究路径的原因,认为清代诗史是历史的一部分,现象非常复杂,简单的“文史结合”已无法满足“还原历史”的要求。古典文学研究者应该运用“文学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注重文本和史料,进入文学现场,承担还原历史的责任。讲座的第三部分,罗时进介绍了“文学社会学”作为“清诗史”研究方法的三个关键词:关系、现场和事件。首先,他以复社和南社的组织情况为例,强调了明清两代社团组织对作家创作的影响,认为文学关系本质上是社会关系,在研究过程中应注重文学家与家族、地域空间、阶层群体等之间的关系。然后,他结合“汲古阁”、“话雨楼”等实例,分析了文学现场对文学创作的影响,认为通过探讨不同文学现场中文人群体创作的文字缘现象,对了解文人生活和文化生态具有重要的认知意义。最后,他将“文学社会学”研究中的“事件”分为四类:社会事件、自然灾害事件、文化事件和仕宦事件。以柳亚子《分湖旧隐图》和窦光鼐宫廷写作等事件为例,分析不同事件的发生对作家主体创作倾向的影响。讲座的最后一部分,罗时进分析了“文学社会学”的“摆渡性”。他认为“文学社会学”作为文学研究的方法之一,注重文学本体与某些客观环境的诠释和对话,对研究文学史的构成及其发展规律具有重要意义。但“文学社会学”尽管立足于文学,仍有一定的偏至性,不能成为文学研究的全部。

在互动环节中,同学们针对讲座内容进行提问,罗时进耐心地予以回应。现场气氛活跃,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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