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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承办第46期“海右”博士生学术论坛

作者:ygb 时间:2016-12-21 点击数:


1214日晚7点,由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主办的研究生特色学术活动品牌,法学院承办的第46期(总563期)“海右”博士生学术论坛于逸夫法学楼一楼会议室如期举行,此次论坛的主题是“通过一般条款解救民法典危机”,由法学院副院长张海燕教授担任点评嘉宾,法学院2015级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瞿灵敏担任主讲人,法学院2016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刘婧担任主持人。

论坛伊始,瞿灵敏通过对社会变迁的两个维度的总体介绍,引出了民法典所面临的两个危机,即特别法对民法典的排挤和所调整社会关系的变迁使得民法典调整领域萎缩,同时又无法取得新调整领域。接着,瞿灵敏对民法典的解法典化危机与民法典无法获取新调整领域的危机做了详细阐述,进一步解释了两个危机产生的原因。对于民法典这两个危机的解救,瞿灵敏首先对现存的解决方法——通过再法典化整合特别法与通过法典重构吸纳单行立法——进行了讲解与评析,紧接着提出了自己的方法,即“通过一般条款实现民法典的范式转换”来对其进行解救。针对一般条款的性质、特征、功能,瞿灵敏进行了详细论证,并总结了自己的观点,认为民法典编纂需要认真对待一般条款。

在评议环节,主持人刘婧进行了简要总结,并邀请张海燕对此次报告进行点评。张海燕首先肯定了瞿灵敏的报告,接着提出了民法典对民事程序法关注不足的问题,随后针对此次报告的详细内容与瞿灵敏进行了深入交流,最后呼吁同学们要多关注民法典的编纂。在之后的提问环节中,在场听众踊跃提出自己的问题,瞿灵敏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同学们纷纷表示获益匪浅。最后,论坛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瞿灵敏,山东大学法学院2015级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基础理论、民法方法论、案例指导制度。曾在《法制与社会发展》、《求是学刊》、《江汉论坛》、《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东方法学》(2篇)、《民商法论丛》(3篇)、《交大法学》、《西南政法大学学报》、《财经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曾获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优秀奖、第十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优秀奖、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二等奖、山东大学第六届五四青年科学奖、2016年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并在第三届司法文明博士生论坛、第六届全国民商法博士生论坛、第十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第二届文澜论坛、海右博士生论坛等全国性博士生论坛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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