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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选简介】法学院(威海校区)——孙光宁

作者: 时间:2019-05-13 点击数:




    【孙光宁,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近年来在《中国法学》《法学家》《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商研究》《政治与法律》等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三项,山东省社科基金两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项目各一项,独著两部,合著四部,获得多项科研奖励,入选山东大学(威海)青年学者未来计划,被评为“2015年度中国人文社科最具影响力青年学者”。】



孙光宁教授主要致力于将法律方法论与中国司法实践相结合的研究工作,在该领域中做出了比较突出的贡献。法律方法论在战后受到了国际法理学研究的普遍重视,该理论侧重于为司法判决提供正当性证明,包括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等主要组成部分。法律方法论在国内法学研究中以法律解释的研究为开端,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至今已经三十年时间,出现了大量以此为主题的论文、专著和译著,同时全国性法律方法论研讨会也持续举办,山东省成立的法律方法研究会为国内首家以法律方法为主要学术领域的省级法学会。威海校区法学院的“法律方法研究基地”曾获得山东省“十一五”、“十二五”山东省高等学校研究人文社科研究平台,2017年中,“法律方法与立法学研究中心”入选“山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法律方法论的研究已经经过了初期的引介阶段,开始向本土化方向发展,与司法实践的联系日趋密切,同时具备了与国际相关研究领域展开对话交流的基础和能力。

孙光宁教授为山东省法律方法研究会和威海校区“法律方法与立法学研究中心”的核心成员,在法律方法论的研究中做出了重要学术贡献。在基础理论部分,孙光宁教授系统梳理了法律方法论发展的脉络沿革,总结了其中的发展规律。这一贡献集中体现在孙光宁教授撰写的《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报告》中,该系列报告从2012年开始持续至今,对法律方法论操作性较强的部分,给予了重点关注。例如各种具体的法律解释方法和法律论证方法,孙光宁教授归纳了具体的操作步骤和程式。这种对司法实践具有直接实践意义的结论,在以往的相关成果中尚不多见。

孙光宁教授在法律方法论研究方面的学术贡献,更多地体现在将法律方法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方面。法律方法论以司法领域为主要分析对象,具有明显的实践性特征。由于国内相关研究并不成熟,为了充分挖掘法律方法论对司法实践的意义,孙光宁教授对此展开了比较深入的研究。这个方面的研究成果集中体现在其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社会矛盾化解的法律适用方法研究”中,该项成果基于法律方法论的理论资源,对法官如何面对社会矛盾适用法律,进行了富有创新性的研究。最终结论强调法官应当综合运用多种法律资源,以案结事了为主要目标,结合充分说理论证等工作,针对不同类型的法律规定和社会矛盾采取相应对策。

在进行该项课题研究时,最高人民法院创设了案例指导制度,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的方式统一法律适用,同时针对疑难问题为司法审判提供规则和思路。孙光宁教授发现指导性案例中包含着非常丰富的法律方法论运用实践,是法律方法论理论与中国司法实践的良好契合点,由此展开了后续相关研究,并成功申报第二个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指导性案例在统一法律适用中的运用方法研究”。以上两个国家项目的研究主题中都有“方法”二字,实质上都是基于法律方法论的理论资源,后一个项目更加具体和专业,更加聚焦于司法审判理论。在“指导性案例在统一法律适用中的运用方法研究”课题中,孙光宁教授分析了不同类型的指导性案例中法律方法的运用类型,为法官适用指导性案例提供了详尽的操作指南,为推动法律方法论深入中国司法实践做出了重要学术贡献。孙光宁教授围绕该研究主题已经在CSSCI期刊上发表论文十余篇,其中两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根据中国知网远见学术搜索统计,在以“指导性案例”为关键词的论文作者中,孙光宁教授以27篇排名第一位。

在开展指导性案例与法律方法的结合研究过程中,孙光宁教授通过实证调研等方式,获得了指导性案例在实践运行中的丰富数据,进而提出了对案例指导制度进行完善的相关措施。以此为基础,孙光宁教授成功申报了第三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案例指导制度的实践经验与发展完善”。这一项目仍然在研,研究视角从个案分析扩展到制度完善,能够对案例指导制度更好地实现同案同判这一基本功能提供重要理论参考。

此外,孙光宁教授还成功申报了山东省社科项目两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项目各一项,获得了多项科研奖励,并被评选为“2015年度中国人文社科最具影响力青年学者”.

孙光宁老师在2013年担任讲师时就遴选为硕士生导师,2016年担任副教授时就遴选为博士生导师,目前共指导研究生17名。已经毕业的研究生现在主要工作单位为山东省内法院系统和行政执法系统,江西省法院系统和河南省选调生等。在读的研究生多人次主要获得的奖项为: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二等奖学金、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基金、山东大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年度学业奖学金、最高人民法院优秀法律实习生等。还有指导的研究生担任法学院研究生会部长、班长等学生干部,在《法律方法》等CSSCI刊物上发表多篇论文。

针对研究生以研究为主业的特点,孙光宁老师长期强调对学生在科研方面进行引导和训练。在每年的新生入学教育阶段,孙光宁老师都担任科研教育课程的主讲人,结合自身的科研经历对所有法学院研究生的研究活动进行初步的规划和引导,鼓励更多对科研感兴趣、具有一定学术研究潜力的学生进行相关的研究活动。在指导研究生方面,不仅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会议,而且专门对论文写作进行指导。孙光宁老师定期组织其指导的学生以及其他感兴趣的学生在校内举行专题研讨,集中对某一感兴趣的问题或者话题进行细致全面的分析,很多学生在参加校内研讨之后,写作的相关论文已经中一些正式期刊上发表。孙光宁老师还专门组织一些针对论文写作方面问题的专题研讨,以某一论文的写作为分析对象,组织学生对于论文写作发表意见。这种方式不仅对某一学生写作的论文进行了完善,更能使其他的学生在写作方面得到锻炼。目前,孙光宁老师指导的学生已经有十余人次参加国内外相关学术会议,包括山东省法理学年会、全国法律方法年会、全国法律修辞年会、全国法理学博士生论坛及一些专业的学术会议(如第二届法律与人工智能工作坊等),参加这些会议的经历调动了研究生的积极性,使得其相关的学术研究也迅速展开。孙光宁老师甚至还资助部分有潜力的本科生参加相关学术会议,这些参加会议的经历使得这些学生在保研方面有了更强的竞争力,有部分的学生已经被保送中国人民大学等高等学校。孙光宁老师还积极吸收对科研有兴趣的学生参与课题研究,例如山东省社科研究项目就广泛动员了相关的博士生进行参与,现在已经形成的最终研究成果即将出版,其中有相当部分的内容(尤其是数据调研分析部分)是由博士生完成的。孙光宁老师还组织了部分研究生对相关的外文资料进行翻译。这种翻译工作比较扎实细致的奠定了研究生的相关研究基础,不仅对国内的相关研究进行了资料上的填充,更使得研究生的学术生涯得到了全面的锻炼。此外,孙光宁老师还善于根据学生的各自特点进行分类教学,有的侧重于科学研究,有的侧重于实践活动的展开,使其具有相应的实践能力,能够迅速的适应将来的实务工作岗位。孙光宁老师还积极关心学生的生活状态,针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干预和指导,克服各种困难,使得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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