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文化  / About 当前位置: 首页 / 十佳导学思政团队评选 / 正文

【预选简介】法学院——张海燕

作者: 时间:2019-05-13 点击数: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破格),副院长,博导,山东省第三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批研修学者,曾于济南中院挂职一年;入选山东大学未来学者和齐鲁青年学者支持计划。兼任省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省政法智库成员、省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青岛仲裁委仲裁员等职。研究方向为民诉法、民法,曾在法学权威期刊杂志上发表论文近50篇,出版专著两部,主编和参编教材近10部,主持国家社科等省部级以上项目10余项,获得厅级以上科(教)研奖励10余项。教学深受学生喜欢,曾获山东大学第一届“我最喜爱的导师”和省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张海燕,法学博士,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破格)、副院长、博士生导师。2000年从华东政法大学毕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在山东大学法学院获得民商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至今;2005年,到英国卡迪夫大学法学院访学,研究英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2007年到台湾中正大学访学,比较研究两岸民事诉讼制度;2009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博士学位;2010年到英国牛津大学访学,研究英美法系国家的民事诉答制度。

张老师作为一名教学和科研并重的骨干教师,自2003年于山东大学法学院任教以来,从事民事诉讼法和民法专业教学科研16年,醉心于学术研究、痴迷于三尺讲台,在法律的殿堂中上下求索,并积极引导和激发学生的学术潜力和科研兴趣。具体而言:

在科研方面,张老师长期以来致力于民事实体法和民事程序法相结合的学术研究方向,具有很强的学术敏锐性和研究创新能力,理论功底深厚,在学术科研上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入选2015年山东大学第一届青年学者未来计划和2018年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支持计划;2016年被评选为山东省第三届十大中优秀青年法学家。曾在《法学家》、《清华法学》和《法律科学》等法学权威期刊杂志上发表论文近50篇,所发表文章有10余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出版《民事诉讼案件事实认定机制研究》和《美国联邦民事诉答程序制度研究》两部学术专著;主编和参编教材近10部;主持国家社科项目2项(20122017)、教育部项目1项(2010)、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项目1项(2018)、中国法学会重点委托项目1项(2015)以及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四次(2013201520172018年)获得山东省优秀法学成果一等奖,并获得其他厅级以上科研奖励10余项。张老师在民事诉讼案件事实认定、实体法和程序法双重视角下的民事推定制度、当事人抗辩与法官释明以及我国目前民事诉讼领域“案多人少”问题的有效应对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研究成果在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产生了重要影响。

张老师在紧张的科研工作之余,还承担了繁重的教学工作。在教学方面,张老师治学严谨,教学深入浅出,深受法学院师生一致好评。为提升教学水平和课堂效果,张老师多次主持教学改革项目,如主持题为《国际化和学分制改革双重背景下法英双学位班课程体系改革研究》的教改项目,该项目获得2017年山东大学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018年山东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还在其讲授的《民事诉讼法》课程中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对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法进行了全方位优化,并于2015年创建《民事诉讼法》课程平台,实现了与学生线上线下的立体化良性互动。张老师教学方式灵活多样,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锻炼学生的发散式思维和主动性思考,又如其邀请请法官、检察官等司法实务人员参与到学生的案件教学课堂中来,让学生尽可能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效果良好,广受学生喜爱。2015年,获评山东大学第一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荣誉称号;同年,获评山东省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对于为何选择大学老师这份职业,张老师给出的解释是:在大学里执教,我传播的是公平的信念,我培养的是学生们对法律的兴趣和信仰,他们会带着我的信念前行,相对于法官或者律师的工作,实现的是更加广阔也更加持久的公平。这样我播撒下去的是一粒粒的种子,生根发芽,枝繁叶茂,这样的工作,意义要深远得多。张老师教学方式灵活多样,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锻炼学生的发散式思维和主动性思考,如聘请法官、检察官等司法实务人员参与到学生的案例教学课堂中来,让学生尽可能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效果良好,广受学生喜爱。

正是秉持着“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教育理念以及先进的教学方法,张老师培养了大批优秀的学子,为社会各行各业输送了大量的优秀人才。如今他们有的选择去更高学府攻读法学博士,比如张老师2011级硕士唐同学已经拿到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有的选择在公证行业帮助委托人排忧解难,比如张老师2012级硕士冯同学目前已经是济南市高新区公证处主任、书记;有的进入到法院、检察院等司法系统司法为民,比如张老师2015级硕士潘同学目前已经是济南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还有很多进入律师行业引领风骚;还有的自己创业且已小有名气。

科研与教学之余,张老师总是乐于向社会分享自己的成长与信念,希望可以通过媒体向社会传播知识与正能量。她始终坚信,一个人的价值,不仅仅取决于自身所取得的成就,更在于是否能帮助他人、引导他人、成就他人。2013年山东大学共青团先锋访谈栏目曾经对张老师作过题为《梦在心中,路在脚下》人物专访;2014年山东寿光电视台对张老师作过题为《海燕的天空》人物专访电视栏目,并在《寿光日报》用了整整两个版面对张老师进行了文字介绍。

对于一名大学老师而言,最感人的事迹莫不如她良师益友般的情怀。良师与益友是每个人生命中不可多得的偶遇,得其一已值得庆幸,能够遇到张老师这样笔尖充满力量且内心充满热度的好导师,学生们的自豪与感恩已经无法用言语表达。在指导学生学业之时,每每遇到学生陷入学习困境,她经常说的一句话是“不要怕,我们一起完成”。她会想方设法找到学生的兴趣点,把学生激情都带动起来。她并不局限于知识的传授,更注重对学生思维的启发,促成学生形成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张老师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和尊重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听说学生的父亲生重病亟需手术,张老师帮忙请来最好的专家帮他们家庭渡过难关;了解到学生因失恋放弃备考司法考试,张老师更会邀其面谈劝慰,避免学生走上弯路。

正是因为她不俗的科研经历、为社会培育桃李的信念、以及对教书育人十数年如一日的热爱,张老师2015年荣获山东大学第一届“我最喜爱的导师”和山东省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的荣誉称号。作为一名大学教师,传道授业于学生,孜孜以求搞研究,脚踏实地去实践,其精神与行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身边的每一位学生,张老师是我们山大法学院师生心目中的好导师。

 

 

上一条:【预选简介】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