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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济南校区2025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研究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5-14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我校2025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即将毕业离校,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政策及经办银行要求,在本学制内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含2024年9月转博士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应进行毕业确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基本政策

1. 2020年7月,国家出台《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作出调整,针对2020年以来新申请贷款的学生,还款政策为:毕业后5年只偿还利息,从第6年开始偿还本金及利息,还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针对2020年之前申请贷款的学生,还款政策为:毕业后5年只偿还利息,从第6年开始偿还本金及利息,还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即申请贷款时确定的期限)。

2.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5〕69号),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3.贷款学生毕业后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包括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因休学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延期毕业等情况),可提出贷款继续贴息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经办银行为其办理贷款贴息手续后,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代为支付,毕业后按还款政策正常还款。

4.贷款学生毕业后还款期内,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可随时申请提前还款。

5.学生所借贷款的本息必须按还款计划按月还款,且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还清。贷款学生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如学生发生拖欠贷款本息等违约行为,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有权在不通知违约借款人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相关信息,经办银行将视违约情况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学生违约信息将被记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影响个人信用度。

二、毕业确认工作流程

因贷款经办银行系统升级原因,本次毕业确认工作较复杂,多数贷款毕业生(培养单位可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校园地贷款”——“毕业生贷款名单确认”中查看需进行毕业确认的贷款毕业生名单)涉及多个年度贷款合同毕业确认,2022、2023、2024年度贷款合同需在手机银行进行线上毕业确认操作(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4),2021年度的贷款合同需采取线下现场面签的形式(现场面签将于6月初进行,请关注后续通知),贷款毕业生可通过手机银行查询各年度还款计划(操作说明见附件6)。

请培养单位统一指导2025届贷款毕业生(含2024年9月转博士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准备相关材料。正常毕业学生需进行毕业确认,继续攻读博士学位(限国内高校)的学生,需申请继续贴息。已申请提前还款且扣款成功的毕业生,不必再进行毕业确认。

1.申请毕业确认

所有签署贷款协议时填写毕业时间为2025年的学生(除提前还款成功的学生)都应进行毕业确认,签署还款协议。

(1)需线上毕业确认的贷款合同年度,请通过手机银行进行操作(操作说明见附件4);

(2)需线下毕业确认的贷款合同年度,请参加现场面签(银行将于6月初进校园集中面签,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后续通知),准备并携带资料: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还款的中国银行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

2.申请继续贴息

继续攻读博士学位(限国内高校)的学生,在完成毕业确认操作的同时还需申请继续贴息。包括以下两类情况: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含本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因休学或其他原因导致延期毕业的学生。

(1)学生本人向培养单位提供继续在高校就读(不含出国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信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需告知培养单位录取学校、学制及预计毕业时间,并提供录取公示网址或其他相关证明;因休学或其他原因导致延期毕业的学生告知培养单位预计毕业时间。

(2)培养单位核实学生提供的继续就读信息,统一汇总后填写《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研究生继续贴息证明》(见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盖章后的贴息证明请拍照发给学生,以便于学生在手机银行中作为必备材料上传5月2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盖章后的纸质版交至中心校区明德楼B311,并将EXCEL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gbzz@sdu.edu.cn用于贴息审核和现场面签。

(3)需线上申请贴息的贷款合同年度,请通过手机银行进行操作(操作说明见附件5),线上申请时需上传培养单位开具的贴息证明(附件1),请联系培养单位获取签字盖章电子版。

(4)需线下申请贴息的贷款合同年度,学生将与贷款银行面签(银行于6月初进校园集中面签,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后续通知),需准备并携带资料: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还款的中国银行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

3.如学生错过集中面签,请提前报备后去中国银行济南历城支行(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84号)进行面签。

4.还款协议、贴息协议签署最迟不应晚于2024年530日。2026年1月1日后银行系统将默认进入贷款还款期。

三、贷款毕业生档案建设及诚信教育

1.贷款毕业生档案建设。为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培养单位应建立健全2025届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请各单位组织所有贷款毕业生如实填写《山东大学校园地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表》(附件2),培养单位在学生毕业后15年内妥善留存建档,学校将定期检查学院档案管理情况。

2.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为有效预防我校学生贷款逾期现象的产生,各培养单位应加强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的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结合学生生活、就业等实际情况,与全部贷款学生进行一次诚信教育谈话,告知贷款学生还款知识、贷款违约后果等,使诚信理念深入学生内心,毕业后自觉履行还款义务。

3.建立贷款毕业生沟通机制。通过电话、QQ群、微信群等多种方式与贷款毕业生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与贷款毕业生定期取得联系,开展还款咨询服务,提醒学生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4.提交相关图片资料。请培养单位将毕业生档案照片、诚信教育谈话照片、QQ群交流截图等图片资料各选2-3张于6月20日前发送至ygbzz@sdu.edu.cn。

联系电话: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李老师  88369975

中国银行济南历城支行:马经理  58526562

注:威海校区、青岛校区按校区通知执行。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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