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管理  / About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助管理 / 其他 / 正文

关于对退役复学或入学研究生进行教育资助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9-01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要求,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到校报到后可向学校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现将我校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2.在校期间未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

3.以前学历阶段未享受过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

4.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国防生及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不享受该项资助。

注:学生本专科毕业后入伍退役考上研究生,应回之前就读的本专科学校补报资助。

二、资助标准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享受学费减免。学费资助标准,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低于最高限额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资助,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高于最高限额的,研究生按照每人每年16000元资助。

三、工作程序

1.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尤其是新生中,广泛宣传退役士兵资助政策,确保政策应知尽晓;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提出申请,登录全国学生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在线填写信息,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并向培养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2)退役证书复印件;

3.培养单位对学生所填信息进行初审,并在“院系”一栏处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初审结束后,将上述申请材料于9月20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337室)。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ygbzz@sdu.edu.cn。

4.学校审核后,提交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审定。

四、工作要求

对实施退役入学学生学费减免,是国家推出的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9月1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2级研究生“...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