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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的补充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28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2021年度秋季学期起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为保证国助新政落实到位,2021年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调整办理流程,转至线下办理,且仅申请2021-2022学年一学年的贷款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确认及信息完善

1. 往年申请校园地贷款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提高额度

培养单位摸排本单位今年已获得校园地贷款的学生(名单见附件1)是否有申请提高贷款额度需求,提醒有提额意向的学生核对并完善附件1中的信息(全部字段均需填写,不能有空白),并确保发放贷款的中国银行卡可正常使用;无提额意向的学生在表中“是否申请提额”填写“否”。

2. 2021年新申请校园地贷款全日制研究生

2021年新申请校园地贷款学生9月初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因政策调整,贷款流程转至线下,部分信息需要重新统计,请培养单位组织相关学生(附件2)核对并完善表中各项信息(全部字段均需填写,不能有空白),放款使用的银行卡建议填写学校统一发放的中行借记卡,还未开立中国银行借记卡的同学请携带身份证至中行网点开立)。

以上两类学生信息(附件1+附件2)由培养单位汇总后于10月4日前使用工作邮箱发送至ygbzz@sdu.edu.cn。

二、准备贷款资料

线下准备贷款纸质材料,报送培养单位相关负责老师,材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注:已婚人士另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照片页,体现双方身份证号)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印学生证应含照片页及详情页;

3.经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申请校园地贷款用)》原件(可在“研究生之家”网站——“常用下载”中下载),时间为2021年;

4.信息表中上报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一份(有卡号面)。

三、签订贷款合同

10月中下旬将组织线下贷款面签会,现场以培养单位为单位提交上述贷款材料,并签署下列材料: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申请表》一份;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一式三份;

3.《中国银行个人贷款凭证》两份(各一式四联);

4.《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一份;

5.《个人信息授权表》一份。

相关要求学校另行通知。

四、贷款审批及发放

银行集中面签后,将对学生贷款进行上报审批,暂定11月底前完成放款。学费住宿费金额将统一发放至学校账户,生活费金额将发放至学生上报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内,届时可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国银行网上银行进行贷款信息查询。

注:威海校区、青岛校区请按校区通知执行。


附件:为保证学生信息安全,附件将加密后发布在研究生工作微信群中。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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