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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基层就业代偿毕业生复核及2022届2023届在职在岗情况审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6-11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毕业研究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届基层就业代偿毕业生复核、2022届2023届补偿代偿毕业生在职在岗情况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毕业生申请复核

1.学生申请

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3年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复核。请相关毕业生在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https://jcjy.xszz.edu.cn)的“2024年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完成信息填报(操作说明见附件1),修改或补充相关信息,操作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1日。

注:就业证明(或二次分配就业证明)和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两项材料必须上传,材料不齐则无法审核通过。

2.培养单位审核

学生完成系统申请后,请联系培养单位,提醒培养单位在系统中进行审核,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在系统中下载打印《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于2024年7月5日前交至中心校区明德楼B337。

二、2022届2023届补偿代偿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

1.学生填报

2022届代偿毕业生本次需要先注册系统账号(https://jcjy.xszz.edu.cn),然后在系统的“2024年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信息填报。

2023届代偿毕业生使用申请时注册的账号登录系统(https://jcjy.xszz.edu.cn),在在系统的“2024年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信息填报。

在职在岗确认操作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需进行在职在岗确认的学生名单见附件2),具体要求如下:

(1)正常在岗的毕业生应在系统中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

(2)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毕业生应在系统中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

(3)学生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后,入职新单位仍符合补偿代偿条件的,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按照首次申请基层就业资助的流程填报信息。

注:操作说明见附件。

2.培养单位审核

学生填报完毕后,请联系培养单位,提醒培养单位在系统(https://jcjy.xszz.edu.cn)中进行审核,培养单位审核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5日。

三、工作要求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重视该项工作,登录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与相关毕业生联系,逐一告知其需要在系统中进行的操作,确保不漏一人。各相关研究生应在学校截止日期前,如实在系统中进行填报。

学校联系电话:0531-88369975

威海校区请参考校区通知。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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