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 About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财经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ygb 时间:2015-12-18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和财经纪律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研工部分配的各专项经费进行自查自纠,检查的经费支出时间为20131月至201512月,检查的经费范围包括:

1、海右论坛经费:是否符合学校举办学术会议相关财务制度规定,重点检查有无超标准发放专家劳务费(财务标准为半天不超3000元)等情况。

2、创新实践经费:研究生创新活动、实践调研活动各立项经费是否符合财务规定。

3、研究生活动费:是否按照经费使用要求用于研究生思政教育管理各项活动。

4、助研津贴:是否组织、督促博士研究生导师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及时足额发放2014级、2015级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

5、研究生基本素养通识课建设经费:是否按照课程建设要求使用相关经费。

6、其他各类立项的专项经费:如毕业教育活动立项等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财务规定。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122117:00前将自纠自查报告纸质版(分管研究生工作书记签字盖章)送研工部(中心校区明德楼B339房间),电子版发送至:ygbjyk@sdu.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51214

上一条:关于推荐申报2015年度研...
下一条:关于举行山东大学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