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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愿申请在兴隆山校区学生公寓住宿的通知

作者:ygb 时间:2017-09-15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改善研究生住宿条件,充分利用学校空余房源,经研究,决定向全校全日制研究生开放兴隆山校区部分学生公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愿申请到兴隆山校区学生公寓住宿的研究生须认真填写《兴隆山校区研究生公寓住宿申请表》及《山东大学研究生公寓住宿承诺书》,并征得导师及学院分管研究生副书记同意并签字后,于2017925日前交至现所住校区学生公寓管理部。

2.兴隆山校区管理部根据报名先后及床位情况安排住宿,安排满为止。申请学生接到住宿通知后,到原所住校区公寓管理部办理退宿手续;并持原校区《家具验收单》及本人学生证(校园卡)到兴隆山校区学生公寓管理部办理入住。兴隆山校区研究生公寓将采取硕士生2/间、博士生1/间的标准安排,住宿费为1200/年。

3.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入住兴隆山校区学生公寓研究生的管理,要安排辅导员到学生公寓经常性走访,教育学生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各项管理及服务工作安全稳定开展。

4.兴隆山校区学生公寓管理部地址:兴隆山校区学生公寓1号楼

 

   附件:《山东大学兴隆山校区研究生公寓住宿申请表

《山东大学研究生公寓住宿承诺书

 

                            山东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201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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