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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大学与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作 者]   [来 源] YGB.SDU.EDU.CN  [发表时间]2006-06-05 16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与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协商,山东大学与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继续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由双方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后到卫生部从事一年课题研究和论文工作,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的办公条件(电脑、办公用品、桌椅等)、住宿和生活补贴,毕业后协助推荐工作。


 


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推荐、选拔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推荐研究生的学科、专业: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卫生经济、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2、要求:年龄30岁以下;政治思想进步,思维敏捷,勤快、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学习成绩优秀,有较高的英语和计算机操作水平;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推荐名额及报送材料


 


请各有关培养单位各推荐2-32005级和1-22004级硕士研究生,并将推荐意见、研究生的个人简历(格式见附件)、成绩单、英语和计算机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一起)于2005517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面试后择优确定人选。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个人简历格式

 

编辑:y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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